我国商标法规定,商标使用的文字、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的特征,便于识别,所以显著性是申请注册商标应具备的Z主要的本质条件。
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,商标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、图形:
1、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、图形;
2、同外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、图形;
3、同"红十字"、"红新月"的标志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、图形;
4、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;
5、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、图形;
6、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、图形;
7、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、图形;
8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、图形。
哈尔滨商标代理公司为您介绍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是什么
1、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,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、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,且无权属争议;
3、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,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;
4、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、营业收入、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;
5、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,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,近三年无违法行为;
6、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,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,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