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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标志证明商标: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,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、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。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。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可以合理、充分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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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商标:是指以团体、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,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,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。在有些国家,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,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。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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驰名商标:是指经过有权机关(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)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“驰名商标”的商标,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。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,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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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商标: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: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,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;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,即根据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(以下简称“马德里协定”)或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(以下简称“马德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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驳回复审申请: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《商标法》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,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,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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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议申请:是《商标法》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。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